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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征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校园吉祥物设计方案的通知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

  十载栉风沐雨,十载春华秋实。201610月,学校启用了新校徽、校训、校歌,这不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值此建校12周年之际,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大学文化,凝练核心价值,凸显办学特色,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征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和学校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二、征集时间

活动时间:20181024日至1230

截稿时间:20181130

三、征集内容

(一)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由代表学校视觉形象的规范标志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系统,包括基础系统及应用系统两大体系。基础系统包括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应用系统是基础系统在公文、办公用品、事务用品、会务用品、宣传用品、环境布置等方面衍生使用内容的总和。

(设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吉祥物

学校吉祥物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艺术形象体现,代表了学校校园文化的精神和内涵,凸显了校园人文特色。

(设计要求详见附件)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面投,也可以信件、电邮等方式投稿,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大南方VI设计”或“中大南方吉祥物设计”字样。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并提供作者单位(校友请标明毕业届数以及毕业院系专业)、姓名、详细联系方式等。

1. 电邮方式。zdnfxwgl@126.com

2. 信件方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882号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02061787176,邮编:510970

3. 面投方式。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办公室(1号行政楼304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五、评选步骤及奖励  

(一)评选步骤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和吉祥物同种方式、分开评选:

1. 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确定5件入围作品;

2. 将入围作品进行公示,通过投票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和校友意见,作为候选评审参考依据;

3. 入围作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3件候选作品。

4. 候选作品提交学校院长、书记办公会审定,确定是否录用及最终录用方案。  

(二)奖项与奖励

1. 本次活动征集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和吉祥物各设录用奖1名,入围奖5名,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1)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录用奖奖金5000元,入围奖奖金各800元。

2吉祥物录用奖奖金2000元,入围奖奖金各800元。

2. 学校将优先与录用方案作者进行整体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应用项目合作。

六、知识产权声明

(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为第一次发布,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二)保证作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行为或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与学校无关。若侵权行为损害到学校利益,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三)投稿人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可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的文档。

(四)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学校即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学校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深化设计,进行组合应用和宣传。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非法使用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行为进行追究。

(五)作品保证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如与现有商品的注册商标近似,设计者须重新进行设计。

(六)投稿人至征集活动结束一直未获得学校采用通知的,可将投稿作品做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稿件中学校标识的任何元素。

(七)参加方案征集者即被视为同意以上六条声明。

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设计需求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年1024

附件:设计需求.doc



来源: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