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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团省委“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要求,培养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基层创业就业,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校团委现开展2023年“广东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日期


即日起至6月3日。


二、工作内容


各二级团委积极动员、遴选和推荐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按要求遴选推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并对推荐项目的资质、真实性和质量标准进行把关审核。


三、帮扶内容


(一)资金资助。经省级开展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为入围受助项目按照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提供直接资助。


(二)跟踪培育。团省委及高校团委根据工作实际,为入围受助项目提供综合培育扶持服务。


1.匹配创业导师。依托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县域团属青创组织等载体,为每个受助项目配备青年创业导师,提供结对问诊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青年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拓宽创业视野、获取创业资源、解决创业难题。


2.提供培训课程。对标党的二十大要求,结合团省委“三乡行动”工作部署,聚焦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硬核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团中央将常态化线上线下举办中国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中国青年创业大讲堂等培训活动,拟于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省级团委将提供电商等兴乡课程培育,提升创业实践能力。


3.对接创服资源。各级团委积极协调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经营管理等青年企业家、科技专家参与项目培育。组织受助项目参与“创青春”“挑战杯”等青年创业交流,加强与先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沟通协调,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服务。


四、项目推报标准


(一)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为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且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二)项目标准。资助支持的项目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有创新突破、发展前景和社会价值的初创型小微项目(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2017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件3)。


(三)推报要求。各二级团委按要求遴选推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项目推报重点关注硬核科技、乡村振兴领域创业项目。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团委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报名,推报的优秀项目于6月3日24:00前将各推荐项目申请表(附件1)、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分类汇总并打包压缩命名为“XX学院+创业帮扶计划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wuql2@nfu.edu.cn。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项目申请表

2.2023年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点击此处即可获取附件

提取码:hH4C

                           

联系人:吴楸琳

联系方式:18529483330


共青团广州南方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