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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团籍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团粤发[2019]9号),团省委决定自2020年起,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现制定我校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的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一般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每年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一)团员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团员教育评议时间

线下:2020年11月13日—12月13日

线上:2020年12月14日—12月24日

(三)团员教育评议内容与流程

1.线下:

11月13日—11月28日:各二级团组织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附件4);

11月29日—12月13日: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团支部书记填写《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附件4)的相关信息;团支部委员会综合团员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得出每名团员的评议等次,并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并报各二级团组织签名批准、盖章;

12月13日—12月15日:各二级团组织收集各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附件4)及《团员教育评议二级团委、团总支汇总表》(附件5),并对各团支部评议结果进行检查。若有问题,则反馈给团支部进行修改;若检查无误,则对《团员教育评议二级团委、团总支汇总表》(附件5)盖章并由团总支书记签名。

2.线上:

12月16日—12月24日:团支部确定各团员2020年度的评议等次后,各二级团组织督促各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系统将根据本支部应参与教育评议结果的团员数自动限制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总数(不超过30%)。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团员,支部须填写“原因”说明理由。如团支部误选教育评议等次,可直接在系统的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进行修正。具体操作指引请查阅《“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功能操作指引》(附件3)。

(四)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与条件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具体条件如下:

1.优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有担任学生干部或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能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汇总各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二级团委、团总支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材料于12月16日17:30前上交至新学生活动中心311团委组织部处,电子版材料于12月13日17:3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dnftwzzb@126.com。

2.各二级团组织应认真跟进督查各团支部评议结果,并督促各团支部书记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数据时须做到高度重视,实事求事,不可弄虚作假。


二、年度团籍注册


(一)年度团籍注册流程

1.年度团籍注册。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如团员对教育评议结果有异议或需要修改基本资料的,可与所在团支部联系核准修改后,再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2.团干部年度注册。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与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信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团干部如对信息有异议,可联系录入团干部欣喜的团组织核准修改后,完成年度注册工作。

(二)年度团籍注册时间

12月25日-12月30日

(三)年度团籍注册对象

全体团员与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

(四)年度团籍注册要求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应当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或暂缓注册。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保留团籍的党员,没有担任团内职务的,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但应当参加年度团籍注册。


三、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优秀”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评议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进行当年团籍注册,“不合格”不可进行团籍注册,直至下次评议合格为止。

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高度重视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开展情况,从严治团,广泛听取各基层团组织、团员意见,不断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联系人:孙蕾婷,020-61792020)

 

附件:

1.团干部属性判定标准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节选)

3. 《“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功能操作指引》

4.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

5.团员教育评议二级团委、团总支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5:团员教育评议二级团委、团总支汇总表.docx


附件4: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docx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功能操作指引.pdf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节选).docx


附件1:团干部属性判定参考标准.docx